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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圖文不符>

婚姻與愛情
會有這樣的題目想法出現,或許是出自於「婚姻存在的必要性」的概念下。
也或許只是想寫寫字。

如果只是要相互扶持,決定共渡一生,那是否結婚,好像真的沒那麼重要。

鄧惠文醫師的新書,看了簡介,談婚內失戀,沒有愛情的婚姻,該放,則放。

「罪行」一書裡面我印象最深刻的,是那位受人景仰的老教授(醫生?),親手殺了他的老婆。原來他一直處於家庭暴力的陰影下,然而他無法離婚,因為他在婚禮承諾要與老婆廝守一輩子,他有責任遵守自己的誓言。

一個是較現代的婚姻看法,一個是較傳統的婚姻觀念。
都是婚內失戀的情況,不禁令人想問,婚姻,是否需要存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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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輕時曾奉行著不婚的理念。
一來覺得這樣說好像比較帥,二來覺得相愛能在一起就夠了為什麼一定要結婚。

那樣的理念一直伴隨我從青少年到成人,從不懂愛到拒絕愛,失去愛。
直到在軍中某次看到一則新聞,不知道是什麼明星藝人原本不婚,後來也結婚了,男主角說他會改變想法的原因是:

「穿婚紗走紅毯是許多女人的夢想,我想完成她這個夢想,而跟他一起走的人是我」

那樣的想法,也改變了我一直覺得帥氣的不婚理念。
也讓我覺得,抱持著不婚的自己,除了自私,其實更大的原因,或許是逃避承擔愛情的責任。

重點是,這聽起來,比不婚還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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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一個人,是有責任的。

我們可以忠於自己的愛情,也可以灑脫的說如果對方不愛了就放手讓她走,我們只需對自己的愛情負責。

但如果對方也這麼說呢?

這句話的前提,是在於我們會對我們的愛情負責,而對方如果不負責,就放手讓她走。
但如果是我們自己對愛不負責呢?

愛情,是雙方的。
當然,如果你只是個玩咖,想遊走在一段又一段的愛情中,那的確不用什麼責任。
合則來,不合則去。

可以隨便的跟一個人在一起,輕易的再與另一個人。

我沒辦法。

一直以來,總覺得可以與一個人,好好的相守到老,是一種很令人嚮往的事
老實說感覺壓力好大,但到了一定年紀,又覺得承擔這樣的壓力是理所當然的負責。

好好認真的選擇你愛的人,認真你的選擇。

於是婚姻有其必要性,除了讓各自能在那個當下負責自己的決定,也可以在未來或許某方不負責時提供一個應有的保障。

我指的是台灣,華人的,一般人的,婚姻制度。

愛情以許多種形式存在,而事實上,婚姻也是。

於是在婚姻中失愛,至少不會輕易放棄,因為有那張證書。
事實也有許多人無所謂那張證書,但至少那提醒你,婚姻關係,對一個人負責,對愛情負責。

正常情況下,沒有愛情,不成婚姻,雖然事實上我遇過許多沒有愛情也成婚姻的狀況。

我們開始推崇不用死守著婚姻關係,這或許是現代關係的演變,對於承諾不再那麼重視。
但也不該變成像年少時的愛情,灑脫的說大不了再找下一個,不想給對方束縛其實也是不想承擔責任。

真愛不存在偶然,真愛是彼此對彼此的不斷交流而成。

不結婚有許多原因,不想有小孩,不想有家庭負擔,只想一直不斷換對象,只想在愛情裡不想承擔。

我們都希望很美好,只要兩人相愛,就算不結婚,也沒關係。
我們甚至可以接受對方背叛,接受對方不愛,兩個人說好,不愛了,就散。

很合理,也沒什麼不對。
如果對方也這麼想,這段愛情是成立在不想負責彼此的關係上的話。

我並不覺得一定要步入婚姻,在自由意識下,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模式。
但我無法認同隨時可拋棄的相處關係,在人與人的關係越來越淡的現代,我們該更重視我們的戀愛關係,婚姻關係。

不管是愛情或婚姻,決定與一個人開始一段關係,就不該輕易放棄。
在失愛之前,有什麼可以做的,我想這才是每個人都需要思考的。

這或許也是那些要你不要在失愛的關係中緊抓不放的作家們,所真正要傳達的。

如果有誰上節目或寫出了一本書,都只是說著失愛關係的不美好,勸人分開的,而沒提到在失愛前還有什麼可以做的,我想這樣的作家兩性關係者,都只是嘩眾取寵。

不用承擔什麼,總是比較輕鬆,聽起來也比較美好的。

或許我們都可以想想,在經歷過那麼多次的愛情後,在失愛之前,我們還可以做些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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