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想念
這樣的標題起了好久,一直沒時間好好動筆。
原本的標題是「有時會突然想念」,然而因為某個朋友陷入感情泥沼,有些感觸,於是又改了標題。
很久前,我也寫過「不要依戀」這樣的文章標題。
是我對遭遇感情挫折的朋友常說的四個字;也是我常告誡自己的事。
『他已經不愛妳了,不要再去想他的好。
他將跟另一個人共渡餘生……』
張小嫻書中的話,這麼多年過去了,這段話還是很受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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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不承認,我真的是一個很念舊的人。
偶爾會突然很想念很想念那段與人共渡早餐的時光。
會突然很想念那曾經與某人並行散步的早晨或夜晚。
突然很想念那一刻的擁抱。
念舊的同時也無情著。
就只是想念,然後告訴自己不要想念。
有些人你不想傷害,所以不要想念。
有些人你害怕被傷害,所以不要想念。
有沒有一個人,可以很明確的知道彼此的感覺,可以不要過度解讀彼此的一切,可以不用花太多心思跟別人競爭追求,不管分開多遠,她的視線永遠只停留在你身上。
轉頭,她總會在身後
牽手,永遠是握著你的手
如果有這樣一個人,那一定是我要共度一生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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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不說的是,我真的很討厭曖昧。
戀人未滿的關係究竟是什麼關係,我永遠不想知道。
不乾脆應該是許多人對我的解讀,但是不知道在哪個年紀的哪個時間點。
我突然變得很勇於面對自己的感覺。
有時自己都會覺得是不是太輕易說出喜歡;另一方面卻也常讓人覺得無比挑剔。
果然是很符合矛盾的形象。
是在錯過某些人後吧,我變得很勇於面對自己的感覺。
不再在模糊地帶游移,不想同時在許多對象間轉移自己的情感。
前幾天跟Anita聊到這些事,她分析了好幾種狀況,最後一個分析,我想是符合的。
「或許是你太快把心全放下了」
從那個不再曖昧的年紀後,我知道自己變的能夠狠狠愛,也能夠狠狠的放手。
因為不明確的態度,曾經傷害過某些人,所以寧願無情,也不要藕斷絲蓮。
兩個人的感情調和真的是一門很艱深的課題。
這比兩個人如何同時達到高潮還要困難數千數萬倍。
對我而言,其實只要一個前提,就足夠。
「彼此的眼中,只有對方」
只要你的眼中只有我,我的眼中也只會有妳。
這就是唯一的但書,唯一的信任,不用任何前提,不用管你有沒有車有沒有錢。
說出喜歡,是因為我眼中只有妳。
選擇放棄,是因為我看不到妳眼中的我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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究竟要浪費多少時間,去觀察一個人,是否是你合適的對象呢?
「錯覺是盲目的」,某人說過的一句話。
我很喜歡這句話啊,真是個好藉口。
或許對我而言,太害怕錯過了吧。
這比錯覺可怕,錯覺造成至少還有放棄的權利,也有改變的可能。
你會變得越來越知道什麼是自己不要的,什麼是自己無法接受的。
然後你會因為那些不要的點而去決定是否愛上下一個人。
然而錯過,卻是從沒開始,你連對方會是錯覺還是Miss Right也不知道。
經驗值會是Zero。
比起來,我寧願是錯覺,也不想錯過。
因為一錯過,就是一輩子……
這一生,我錯過許多,一輩子的人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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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個月工作都很忙,忙到我沒有喘口氣的時間。
就算心上壓著許多情緒,也找不到時間撫平,或抒解。
前幾天在難得喘口氣時,久沒聯絡的Angel問過我得如何。
「忙,心荒,心慌」
或許我是開始擔心自己一個人的感覺了吧。
很容易感覺到心慌。
視線所及之處,沒有人會給你一個相應的回應,那種感覺很孤單。
周遭朋友出雙入對,祝福的同時也充滿羡慕。
我想那天跟她的對談,是我這陣子打最多關於內心真正感受的一次。
應該複製貼上充當一篇網誌的……
其中一段對話如下:
「我並非一開始就想找最圓的那顆石頭的,但如果我撿了這顆石頭,我就不會再看其他石頭」
「兩個人原本就會有磨合期,或許最後兩人還是無法在一起,但總比從未遇過好」
我想上面的話說明了我為什麼在經過那麼多事後,還有勇氣去追求愛的原因。
總是需要點冒險的,總是會有許多因素決定兩個人會在一起或分開,但前提是要有開始。
如果你從沒開始,你不會知道這些事,不會知道對方為你在愛情中會有的改變。
不知道彼此對於陷入愛情後,是全心付出,還是因為在一起而疏於關心。
沒有人可以做到最好,每一段感情的態度可能也不盡相同。
但是只要記得,你們眼中只有彼此,那所有的事都可以解決。
我的觀念,其實獨佔慾很強啊......
相反的,如果你的眼中只有對方,對方的眼中卻不只有你。
就,不要想念吧......
不要想念了,最近被我罵笨蛋的朋友們……
以下開放對號入座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