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常覺得,不斷書寫,是記錄生活,也是害怕許久許久以後,忘記這些那些曾經的人事物,藉由寫下,證明自己的存在。 後來拍照變得方便,動態靜態的記錄變成許多人的常態。 文字,好像沒人在意了。 也曾發生過,看著以前寫過的東西,像是看陌生人的文字般,完全想不起那是在怎樣的情感下寫下的。 卻也蠻有樂趣,原來我那時寫過這樣的東西啊。 前陣子因為痞客邦的改版,久違的登入平台整理網誌,發現了一個篇在我的網誌類別有點突兀的標題:「第一篇閃文」 想不起來是寫哪一位,點進去後看完,五味雜陳。 寫在她去日本前,寫在那時的信誓旦旦。 但比起那些,其中記下為什麼愛上的理由時,最讓自己驚訝。 驚訝我忘了那些理由,後來的後來,留存在記憶的,只是最後的結果,卻忘了原來的一開始。 隨著那些文字,那時的她突然躍然在記憶中,我早就忘了/捨棄的,曾經的她。 感受很奇妙,那篇下方的留言那些祝福,現在看來或許有些諷刺,但的確那個當下的美好,是確確實實的。 後來,遇過幾個人,有時會遺憾沒多一點合照,沒多一點文字,可能也有害怕失去所以不敢紀錄。 但再看到這篇,還是慶幸。 幸好有寫下幸好有寫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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