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看了電腦內未完成的一些文章,都是好幾年前的東西了
原來很多東西在那個當下沒寫完的話,再提起,也想不起了
就連關於愛情的也是

記述在前面的是,我想很多人都知道我第二次調解會完整個人處於很生氣的狀態
與其說是氣對方的不講理,更氣的是對方對我們這麼不尊重我們卻不能做出什麼動作
如果我做出什麼動作,那就跟對方一樣沒水準
只不過我還是忍不住生氣的大聲插話了
我不清楚現在的教育讓一個十八歲的小孩該是怎麼樣
但我真的希望看這篇文章的人,如果周遭有類似年紀的人,請讓他們知道,人與人之間,尊重是最基本的禮儀…

以下是當天的敘述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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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調解會是在第一次調解會的一星期後
當天早上也是我回診的日子,特別還跟醫生確認了不會有後遺症的問題,為的就是讓父親安心,也才能順利完成調解

下午三點調解會開始前,在家裡先跟父親商量過,互相包紅包依上次調解的共識,對方包給我們時,再由對方包給我們的紅包抽出錢來回包就行
雖然等待的那星期我一直說我回包給他們一定就像他說的,包個意思,丟個兩百元就好
但真的要調解前,我們還是決定用一般有禮貌合理的做法
我們也不想追究什麼了,趕快調解完讓彼此好好過年就好

上一次的調解氣氛不是很好,但我們還是願意選擇讓事情好好落幕的處理
就算那對我們而言或許是有點委曲了…

到調解室時,對方一樣還沒到
不過這次至少沒遲到那麼久了
讓我訝異的是,撞我的人終於出現了
我終於看到他長什麼樣子

大家應該記得我說過,對方剛滿十八歲,所以還需要監護人的出席
這一次除了他媽媽,還有他弟弟還是哥哥,及那時他載的女友,都出席了
一開始,我還想著對方這次終於有誠意一點了,他母親一坐下時,我還主動有禮貌的詢問,上次調解時她答應要幫我們申請的強制險理賠申請了沒,或者告知我們是哪一家我們自己申請也行,結果她回我:
「那些事等今天調解完再說。」
那時他兒子的女友還說了一句大家都聽得到的話:「,看起來也沒事嘛!」
(外傷都已經一個多月了好得差不多了不說,腦震盪妳從外表就看得出來你比醫生還厲害了!)

那個當下我只是疑惑,上次委員不是有跟她說明過,我不用經由她們其實就可以申請了,為什麼今天給我的回答是「再說」?

那時我父親就小聲的跟我說,她們今天一定是來反悔

果然,就在委員講完開場白,問完這次來的人的身分,然後詢問雙方對上次調解會的共識有什麼疑問時,對方就開始抱怨了

在此我還要再提醒大家一下,調解時或許會有許多情緒,但如果你有誠意時,請記得太多抱怨性的話對事情並沒有任何幫助的,而這在我上次的調解時就已經體認,所以這次更能理性的就事論事(雖說如此,但上次我們好像也比對方理性?)

一開始,他母親就對委員說(或可以說,這次調解其實大都是他們跟委員之間的溝通?):

「我回去後,對上次的調解結論,越想越不對,還發現了幾個疑點,而且我們都不會帶人來,不像他們還帶一個不相干的人來,一點誠意也沒有」

「我還發現,委員都偏向他們那邊,為什麼我們紅包就要包大包一點,而且你上次還說什麼我兒子的女朋友可以不用管,明明就是不顧她的死活,為什麼她那方面就不用管?她委託我處理的,這樣我怎麼跟她交待?」

「我還覺得奇怪,當事人是我兒子,我兒子已經成年了,應該是他來處理,所以上次調解不應該由我決定才對,這次就把他帶來,由他來決定」

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回答她的疑點,但其實這些疑點都是上次就跟她解釋過的東西了

首先第一個她提出的「疑點」,其實調解會並不限定你帶什麼人來的,親友都可以參與,而且委員也會視情況制止非相關人員的言論,也不會影響到調解的進行,上次的情況在上一篇也都有描述,事實上對調解他的確沒造成什麼影響。

第二個她提出的,上次也解釋過,在難斷定且沒有明顯違規的情況下,台灣的習俗都是撞人的要付出較大誠意,她上次也接受了;再來是上次委員對於乘客的說明,我知道委員的意思是那是屬於機車責任險的部份,況且對方也需要監護人,更重要的是,她要調解的對象可能不是我,而是載她的人,上次他母親沒當下反應她「聽不懂」,卻回去跟他們說委員全都是偏我們這邊,不管她死活(這是在之後的對話後才發現她回去敘述時亂傳且誇大,之後會記述)。

第三個她覺得奇怪的部份,老實說最該奇怪的是我們才對吧?我人還沒好竟然他們就要調解,配合後結果跟我說記錯時間卻連委託書都寫好了請母親來,更重要的是,上次已經跟她解釋過她兒子在民法上不算成年,結果現在竟然又推回給她兒子,如果她上次完全不能做主(事實上她兒子才不能做主才對,更別說她要替兒子的女友做主了),那上次的調解會等於白開的?

然後就是開始一堆人在七嘴八舌(其實這形容算溫和,事實上他們是在亂叫),內容就像是委員都偏我們這邊啦,為什麼他要付我醫藥費啦什麼的,其中那位女孩子就一直質問委員,為什麼委員說她的事先不用管,要分案處理,為什麼委員不管她的死活,而就算委員跟她解釋了他說那句話的意思,她卻還只是一直質問委員,是不是有說過那句話…

在此,還想提醒大家的是,對於長輩,請還是維持一定的尊重,況且那位長輩只是調解的中間人(一個不知道滿十八歲了沒的小女孩在對四五十多歲的長輩一直質問?)

聽到那時,我實在看不慣她對長輩的不尊重,忍不住就幫委員解釋他那天說那句話的意思,結果竟然是他另一個兒子在跟我回嘴,我就很客氣的問:「請問你是誰?」,他母親回答是她兒子,我就又反問:

「你現在不是一直抱怨我們上次帶我叔叔來嗎?那請問一下我現在是被你小兒子撞嗎?依妳的論點他根本沒有說話權利」

可惜的是,她完全聽不進去…(是聽不進去還是裝聽不懂?)

委員也又解釋了一次帶外人來的部分,委員善意的跟他說,調解會甚至有人拿刀拿槍的,我們只是帶朋友來而已,言下之意是我們帶朋友來比起那種的根本沒什麼。
但他母親卻完全搞錯委員的意思,竟然回答:「我知道社會黑暗啦,人家帶人來我也沒辦法,我們就比較善良….」

後來的話我根本不想聽,我只知道,委員完全不想再解釋了…

上次調解完,我還跟我父親說,撞我的年輕人應該比較懂事,也比較明理,看來是我太天真了
什麼樣的家庭教出什麼樣的小孩,什麼樣的人會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,還是有其道理存在的…

聽完了他們的亂叫,委員就問撞我的那個小孩,那他們現在的要求是什麼;跟母親的反應一樣的是,他也是開始自言自語,而且還一直提到我沒有誠意,他在第二天還第三天還有打電話給我,我卻一通電話也沒打給他。

我那時就回應:「我根本不知道你的電話,而且我也沒辦法打電話好不好」
他竟然回我一句不屑的語氣詞「呿!」

看來他們都搞不清楚狀況,大家也知道我是那種有人來關心的話,就算頭痛的要命也是會說好很多、沒事的人,那時我連看東西都不清楚,他打電話來只是下意識就接起,我還反問他有沒有事(被撞的反而關心撞人的?),現在竟然怪我沒誠意?他以為我像他一樣當天就可以活蹦亂跳的出院嗎?

在他自言自語的部分,大多數都跟上次他母親的自言自語的內容差不多,只過有兩點不同的是,他一直說他已經成年,所以上次的決定不算,另一點是他一直喊著他為什麼付給我醫藥費

此時我覺得委員真的很有耐心,他先教他,成年在民法是二十歲,他母親是一定要到場的,現在是調解所以大家都可以說話,但上法庭時他可能就沒有什麼權利了。

再來是強制險理賠的部份,委員跟他解釋我自己就可以去申請,不是他賠給我,而是他保險公司賠給我的…沒想到他馬上又插嘴,「那也要經過我簽名同意啊!」,委員這時就真的生氣了,因為這些上次調解都已經說明過了,表示他母親根本沒有好好傳達,委員很大聲的罵他:「上次調解會要來的人沒來,你現在根本沒資格對我現在要說的上次的東西發表意見,你給我安靜!」

委員還跟他說,醫藥費的部份根本不是由他出,那是強制險本來就可以賠的範圍,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,叫他不要再一直抱怨為什麼他要付我醫藥費,況且原本我們這邊追究的費用也收回了,只針對工作損失的補償,這也是上次就讓雙方理解的事情。

此時他又抱怨,他也有工作損失,他差一點就讓老闆開除了,他也沒提這方面的損失之類的…(我忘了說明他的身分,當天我才確定他白天有在上班,晚上在中州上課,那時應該是趕著要去上課才撞到我的)
(況且工作的部分,他應該去跟勞工局申訴,甘我什麼事?)
他又強調他又沒超速騎很慢,明明是我去撞他,為什麼要負責之類的…
(超不超速不是他說了算的,況且,是怎樣的速度才可以把我撞飛起來摔下,而不是單純的倒下?)
(要說明一下,我被撞時,是被撞飛起來掉下,不是在地上滑很遠的那種,所以我衣服雖然都是血,但卻都沒破)

此時我父親也說話了,他請對方搞清楚狀況,我們上次退讓並不代表是我們錯誤,只是互相退一步而已…
.
沒想到我父親才說到一半,那個撞我的十八歲小孩,竟然嗆我爸:「住嘴!」,我聽到時就只差罵髒話了,要他注意一下他的語氣,要不是我爸把我壓下來,我就跟他們吵起來了,現在小孩是這麼不懂禮貌嗎?對長輩的語氣是這樣?突然覺得為什麼我就要用有禮的態度去跟他母親說話,這究竟是教養還是年代的差別?

我可以理解或許現在的教育沒有教到他們民法跟刑法成年的差別,不懂強制險賠償的部份我也可以理解,但如果你法律知識這麼弱,搞不清楚狀況,你又有什麼權利說你可以做主?

而我甚至還天真的以為,兒子會比母親懂事理?

他母親還一直抱怨,為什麼調解會要定在秀水,說不定委員都是我們的人之類的…
我就回她,調解申請又不是我們申請的,地點也不是我們定的,在哪不是都一樣是調解?如果覺得有異議在他們申請調解時不是就該提出嗎?

不過我也要說明一下,鄉公所是有些人我爸認識(但非調解委員哦),那並沒有影響到調解的結果,而且我們也很明理的去處理調解..

最後委員「教」完後,也不想再聽下去,要他直接說出他現在的要求,結果他就「很好心」的回答,他那台買了八萬還在貸款的機車(什麼車這麼貴?其實我根本沒意識也不知是什麼車就是)就給我們,我們買台二手車賠他就好。

現在怎麼會變成,好像是我撞他,然後要賠他相當於兩台機車?事實上,他也一直說是我撞他的,但這點上次調解時就已經說明過了啊?怎麼他母親回去沒說嗎?

結果委員也聽不下去,因為他也知道我們不可能接受,所以最後就是調解破裂,送交通法庭。

離去時,委員還是很善意的跟那個小孩說,要他回去好好想一想,在還沒上法庭前如果想通了要調解,趕快跟他們聯絡,可以再安排。

其實這次調解會我們都很少說話,因為該說的上次都說完了,而且今天反而是我父親要我冷靜讓委員處理就好,因為上次是我在安撫我父親的,不過我這次激動的點大都是他們不清楚狀況又聽不進別人的解釋,更尤其是他們一點也不尊重長輩。

委員又陪我們坐了一下,此時另一位記錄的祕書才說話,他一聽就知道對方是聽不進去也搞不清楚狀況的,說話只是浪費唇舌,我也跟委員抱歉,白白浪費了大家那麼多時間,但就算他想通又要調解,我們這邊就太委曲了,也不一定要接受調解了。

委員說遇到這種的也沒辦法,他還說他以為對方會帶強制險的表格給我,結果竟然連問都沒問,那時要做給他付出誠意的結果反而是耽誤到我這部分,還要我如果不會辦的話可以找他,他老婆會幫我申請。

我後來最反悔的是,我應該在進行到一半時就拒絕調解的,結果竟然還白白的生氣,聽完他們的話,聽完上次就說過的話,委員還為了那個小孩解釋一堆…白白浪費了許多時間。

現在就等上交通法庭,我不利的地方在於我根本失去意識,無法對當時情況做確實筆錄,不過警察是說當時不算筆錄,只是參考而已,所以在法庭上應該也不會以他說的話當證據才是。

我真的很難得對陌生人生氣,而且還生氣那麼多次
我真的很希望,如果你周遭有這樣的小孩,請至少告知他至少要有基本禮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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