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的人
標題本來想用適合的人,但發現寫過同樣主題了。
最近又有點感觸,所以就改成這樣的題目。

近幾年越來越常聽到有人信誓旦旦的說:我知道我要的是什麼。
然後我也會說,我也知道我要的是什麼。

如果有人要的是一種清晰的形象,那我要的就是一種清晰的感覺。
相較之下,我的情況就模糊多了,所以,反而沒有特定的形象。

所謂的命中註定,能用來當做拋棄現在在身邊的人的理由嗎?
以前的我會很認同這故事,屬於自己的幸福就要追求。
後來的我會認為,當你決定了一個人,就不該再對另一個人說愛,所以要更慎重的決定你要在一起的人。
最近,這樣的觀念,又在調整中了....


經歷了幾段感情,對於身邊已經有著另一半還對另一個人說愛的人很不以為然。
年輕的自己會說,愛是自私的,勇敢去追求,就算是搶奪也是正確的。
經過被搶奪過後的愛情,觀念就變成:
愛是共同的,一起去營造,傷害另一個人得來的幸福不叫幸福。

前陣子跟Angie聊天,聊了很多,加上周遭朋友的一些事,讓我又修正了這個絕對值。

一開始,對於決定在一起這件事,就要很慎重了。
既然在一起了,就算有更適合的人出現,也不該輕易動搖。
已經不是「先在一起再說」的年紀,沒那麼多時間花在不對的人身上。
但一但決定跟一個人在一起,就代表了責任及共同面對。
愛情或許會走到盡頭的時候,但那是在認真試過所有努力卻還無力時的決定。
可以有許多理由構成分手的條件,但絕對不能是因為另一個人才下定決心分手。

愛情是好好珍惜身邊的那個人,而不是累了就換。
並不是說不能分手,只是,在提出分手前,你是否已經試過所有可能了?
已經沒有愛,究竟是因為你們雙方自己,還是因為有另一個人的出現?

我想,這是我現在的堅持。
悸遇跟我說,你的堅持,是對的。
難怪同是天秤的閔閔對我說:
哥,天秤座是最容易單身的第一名耶!這是什麼鬼!

我們有些堅持,是不容動搖的,類似公義正義性質的存在。

阿傑的老師女友,最近跟他一樣迷上萬王之王,會陪他打怪,等級比他還高。
小宛跟阿一會唱歌拼酒玩吹牛玩洗刷刷high到醉倒在滿庭芳。
屁屁男跟小祐的三周年甜蜜蜜的放個閃光彈給我。
大家都找到各自的對象,能共同做同一件事。

我想起了妳那時對我說的:
隱藏版聖誕及跨年都不在她男友身邊,那她到底還要不要維持這感情?

所以妳聖誕跟跨年時跟我說跟同事一起過,其實是跟他一起過嗎?
我希望是的,希望妳是跟他一起過的,那至少,妳沒有矛盾。

很奇怪的是,我又回到了,一個人的自在。
心中不再特別為誰牽掛,心胸開闊許多。

屁屁男對我說:「下次就等你啊,快找一個一起出遊啊」
我回:「隨緣吧」

我要的是什麼樣的人呢?
是可以跟我唱歌很high看到我另一面,然後醉倒的人嗎?
是可以陪我去書局,一起背對背坐著,看著各自的書,呆三小時的人嗎?
還是可以跟我擁抱著,只要我做什麼,她就願意陪著我的人?
或者是要我陪著她,她做什麼,我都得聽從的人?

我有太多面,應該沒幾人會想像我在滿庭芳high過頭時的畫面。
妃說過,有些事,是單身時才能做的。
我要的人,我想,會是比較貼近,與我背對背,一起看書的人……
因為我會捨不得,也不能接受,看到對方醉過頭狂吐的畫面。
而我現在之所以會常喝過頭,也是因為,不需要顧慮。

到這個年紀,對於決不決定一段愛情的開始,我更慎重了。
但一但決定,就會只是唯一。
就算她不是一百分的那個人,就算之後會出現一百分的人。
但只要決定了,那對方,就是一百分。

對於很多人,我想說的,只有,好好珍惜,以及,祝福,再祝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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